#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__附加医疗费用保险(2024版)条款__ __C00001432522024012922421__ __第一部分 基本条款__ __第一条 合同效力__ 本保险合同附加于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各类人身保险合同(以下简称“主险合同”),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,经保险人审核同意而订立。主险合同效力终止,本保险合同效力亦终止;主险合同无效,本保险合同亦无效。主险合同与本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,以本保险合同为准。本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,以主险合同为准。